专利侵权及其认定是怎样的,专利侵权取证过程是怎样的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侵权及其认定是怎样的,专利侵权取证过程是怎样的。
专利侵权及其认定是怎样的
专利侵权及其认定是怎样的 侵权行为的构成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侵害的对象为有效的专利。
构成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存在的专利为前提,实施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已经届满的技术,不够成专利侵权。
(2)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
即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一般来说,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相伴而生。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许诺销售,虽没有损害结果发生,但是。
(3)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侵权行为。
专利权的实质在于市场的独占,没有对专利权人的市场利益造成损害,即没有侵犯到专利权。
因此,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这里都强调了侵权行为必须带有生产经营的目的。
(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需有过错。
依照《民法典》,承当民事责任一般应该有主观过错;没有过错,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而为侵权行为;过失则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者自信而为侵权行为。
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侵权责任的归责则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
《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从《专利法》第十一条和该条来看,法律并没有要求侵权行为必须具有主观过错。
因此,在专利侵权之诉中,专利权人无需承当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地域性及无形性使得他人无意闯入权利范围的可能性比其他民事权利大的多。
由于无过错给他人知识产权造成损害的普遍性,以及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的难度、被告证明无过错的容易,是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采用特殊规定的原因。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 进行法律咨询, 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专利侵权取证过程是怎样的
一、专利侵权取证过程是怎样的 (一)专利被侵权后,对侵权证据取证的过程如下:
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1)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
律师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
(2)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能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为当事人作出适当的选择。
(3)一般说来,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方便得多,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也会对律师另眼相待、提供更多的方便。
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1)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
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
《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
(2)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相等的。
(3)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4、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八十四条 二、专利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 1、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 这一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
知识产权的有效时间必须不能过期,也不能是正在进行申请的而尚未批复的,或者已经被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员会所宣布失效的。
以上的有效性若不具备,则不能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
2、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 这一要件也即原告方必须对侵权方的行为进行详细说明,并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
事实上,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已对这一要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指出了侵权行为的种类及不能算作是侵权行为的事件。
3、侵权行为必须是以营利性为目的,而不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侵权行为则应视情况而定 根据规定,如果以营利性为目的使用一项知识产权,在使用方必须获取所有者的许可,否则,则构成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因此,营利性为目的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构成要件之一。
专利侵权可以告使用单位吗
一、专利侵权可以告使用单位吗 1、专利侵权案件,如果使用单位是侵权行为人,专利权人可以告使用单位,符合以下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立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二、专利侵权诉讼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任何类型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总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还是贯穿案件始终的。
通常来讲,即使能够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一般也需要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1、原告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必须得提交符合立案标准的相应证据材料证明法院受理此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这一点是毋庸赘述的。
2、在立案以后,原告要想让法院适用专利法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这一规定,原告还需要逐一举证证明该案是否符合前面所提到的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条件。
也就是说,原告首先需要证明或者充分说明:
按照其专利方法所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新产品”。
3、在上述基础上,原告还需要证明:
被告生产的涉案产品与按照原告专利方法所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属于“同样产品”,为此,原告需要结合涉案产品的组份、结构或质量、功能、性能对其是否属于“同样产品”予以充分的举证、说明、解释。
专利侵权案件,如果使用单位是侵权行为人,专利权人可以告使用单位。
专利纲费诉讼立案的条件包括:
原告有主体资格、有明确的被告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 咨询专业律师。
专利侵权及其认定是怎样的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侵权取证过程是怎样的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